為了規(guī)范天津市建筑物室外消防車道、場地消防設施標識,按照市建委《關于下達2011年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編制計劃的通知》要求,近日,天津消防總隊防火部會同天津市建筑設計院遵照現(xiàn)行國家標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范、標準的要求,在總結天津市消防車通道、撲救場地的實際使用狀況,廣泛征求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,經(jīng)有關部門共同審查編制完成了《建筑物室外消防車道、場地及消防設施標識標準》(征求意見稿)。總隊組織召開了該標準的內部研討會。喬旭副總隊長、防火部王以革部長、李丹力副部長參加會議,來自天津市建筑設計院的馮斌、楊一枚、王莉三位專家到會參加研討。
會上,與會人員就《標準》征求意見稿中的各項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交流、研討,達成了一致性的意見,修改后的標準將更加細致、完善。該標準主要用于警示消防車道、滅火救援場地及消防設施的位置、邊界等信息,同時起到消防禁令作用,避免車輛、物品等占壓、堵塞消防車道和滅火救援場地等防災救災空間,使滅火救援工作能夠及時展開。該標準所要求的建筑物室外消防設施安全信息標識,具有行業(yè)識別性,便于組織管理和依法履行職責,對于加強此類標識的標準性、系統(tǒng)性、適用性、美觀性,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,保障公民人身、財產(chǎn)安全,減少火災危害和方便人員疏散與救援,更好的服務群眾、服務社會,具有重要作用。預計不久該標準將由天津市城鄉(xiāng)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批準發(fā)布實施。 |